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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、找铺合同中,最棘手的事情,不能忘

2019/8/26 11:25:00 来源:亿铺微信公众号

一个棘手的故事


秦老板(化名),租店铺经营面店二年,租期三年。经营过程中,生意也非常不错。通过前期积累,想决定把这个店转出去,换一个更当道的位置,。 加上店面装修、剩余房租等,转让费合理地定在5万。


最后也成功与一家接店陈先生商议妥当,准备签合同。这时候也请房东老板来到了现场。


这时,棘手的事情发生了——


房东说:转让可以,但接手的陈先生,不能再进行转让。 


#只允许你是最后一个转让的店主,接店老板不能再转让# 应该怎么解决?



内 心 独 白 与 后 续 


如果你是接店的陈先生,你会怎么想?


如果你是转店的秦老板,你会怎么办?


如果你是房东,会退步吗?

 

陈先生:虽然在他的合同期内只有一年,通过观察,这里的人流量也确实可以,其他地方,也挺满意。但做生意,谁也保不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。不能转让,给自己增大了风险和成本;房东在这个时候,提出来,说明有点....如果要签合同也得仔细点.........


秦老板:完全是找茬,横生枝节,赶紧看合同,有没有这一条.....


房东:不是我要找茬,转让前也不跟我说;频繁转让,到时我找谁呀。


最终,气恼的秦老板在合同里面没有找到能否转让的相关约定,只得找房东再三商议,说好话;面对接店的陈先生,也从略微占主动权,变成了被动,5万的转让费被陈先生以此为由砍价成3万五。



如何避免?


做小吃店的洪姐也是如此,房东碍于本身商铺在政策上的相关规定,完全不能松口,下一家绝对不能再转让。最终洪姐只能变“转让”为“租赁”,增加麻烦事。


这些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发生。谁都想顺顺当当。


那么此类事件如何避免呢?


一、不想横生枝节,就得事先“白纸黑字”

还是那句话,谁都想和气生财,但是谁也不想闹得不愉快。当事情发生的时候,再去懊恼房东找茬、当初不应该不仔细一些,都无济于事。


事后说什么这些都是霸王条款或者如何如何。商铺是房东的,他有权提出要求。如果事先将这一项达成协议,做好约定,列举在合同里面,就少了这些纠纷。



二、不想横生枝节,事先商议

从秦老板的案例中,我们应该还需要看到一个现象:在转店之前,秦老板并没有去和房东事先知晓。这也难免让房东有抵触的心理。店主也需要理解房东不想频繁转让的心理。


如果合同已经签订,且合同中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,在转店之前切记需要和房东商议。


其实无论合同中是否有规定,都应该在转店之前与房东先达成一致,避免其他不必要的事件发生。同时转店时,本就需要房东、承转、租转方三方都在场。


三、提醒找店老板

 看到“二房东”与房东之间的纠纷,自身接店的时候,也需要将这些情况拿上你的小本本一一记上,然后一一检查合同,避免遗漏,以绝后患。


字 字 真 金


亿铺网也常常会遇到客户在签订合同的时候,担心不仔细,出现差错找到亿铺网的同事,现场协助。


遇到这种情况。亿铺当然十分乐意并努力协助啦。亿铺网专业律师拟的租赁合同也可作为参考。